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7-05-11 点击数: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湖北工业大学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湖北工业大学

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和《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鄂纪文〔2017〕11号)及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就2017年在全校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损害师生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全校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校纪委监察处牵头,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部署指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日常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挺纪在前,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实行问责追责,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和规范管理,为加快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以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行政事务、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二)时间:2017年4月初—10月底。

三、治理重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治理下列问题:

(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师生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师生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其他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二)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主要包括:对上级党委、行政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具体工作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深入基层、深入师生,调查研究走过场,制定措施、办法拍脑袋;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脱离实际搞浮夸,欺骗组织,欺骗领导,欺骗师生等。

(三)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主要包括:以会议落实会议,会议该精简的不精简,能合并的不合并,内容空洞、机械传达、纯为表态会议审批把关不严超权限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照抄照搬,重复转发,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计划性不强,程序不严,简报该精简的不精简等。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

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照治理重点,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查找本单位(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接受师生监督。监督电话:027-59750033和59750034,举报邮箱:dc@mail.hbut.edu.cn。各单位于5月31日、8月31日、10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工作专班。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工作专班将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和联合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重点组织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自查发现问题零报告的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问题快结快办。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单位(部门)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长效机制。校纪委监察处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中旬前,各单位(部门)应及时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10月底前,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全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向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指导推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治理紧紧抓在手上,对各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工作专班组成各部门要各负其责,自上而下推动专项治理,明确责任要求,层层督办检查,形成强大合力。

(二)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教育先行,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弘扬务实重行、担当有为的优良作风。坚持表彰激励先进典型和通报曝光反面典型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完善履职尽责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实绩实效考核,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三)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机关部门、窗口单位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部门)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师生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严肃追责问责纪委监察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失职失责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对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专项治理的,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问责。要强化“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责任;既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查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真正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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