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中的廉洁故事】凯丰的廉洁故事

作者: 时间:2022-02-03 点击数:

1949年至1952年,凯丰担任中共沈阳市委书记期间,在组织领导全市经济发展中,狠抓国营企业革命作风建设和全市社会风气转变。

1952年2月4日,《沈阳日报》发表凯丰撰写的《做一个人民的商人、革命的商人》一文中写道:“必须下定决心,肃清旧政府生产经营中的那些恶习,比如贪污、行贿、欺骗、走私、偷税、盗窃、损公肥私等。”

凯丰还在沈阳市国营公司的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及股长以上干部会上强调:“我们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革命作风呢?就是廉洁、奉公、守法、不贪污、不受贿,忠诚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国家的法令,遵守国家的纪律,遵守劳动的纪律。”

在国企革命作风建设的强力带动下,沈阳的社会风气得到根本好转,全市经济建设得以迅猛发展。仅1950年,国营工业生产总值就是1949年的3.3倍多,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解放前夕,凯丰的哥哥和弟弟勤俭过日子,用节省下来的钱买下了曾被反动派夺走的田地。

当时,凯丰是党的土地政策制定者之一,正在东北搞土地改革试点。凯丰虽然知道家里有田地的严重后果,却没有事先告诉他的兄弟。因为,这是党内机密。

萍乡解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施行。凯丰的两个兄弟因为有田地被划成地主成分,兄弟俩不肯接受,与贫雇农团争辩。贫雇农团团员说:“这是全国的政策,我们也是依法依规办事,照章办事而已。”兄弟俩还是觉得委屈,就给在东北的凯丰写信,让他出面跟萍乡县的领导说一说,要组织主持公道。

凯丰拒绝了。他的秘书得知这一情况后劝说:“首长,其实您家里也是情况特殊,情有可原,要不就写信给地方解释解释。”

凯丰没有给地方写信,反而回信给兄弟俩,告诉他们,党和国家的政策都是一视同仁,乱搞特殊就不行。要他们不要争不要吵,一切听组织的。

凯丰对子女要求特别严格,决不利用手中权力为家人谋取任何私利。他常说:“对子女和亲属,严是爱,松是害,我对他们身教重于言教啊。”

1951年4月,熬过苦难岁月的女儿何淑英来到沈阳,与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凯丰团聚,也见到了同胞姐姐和继母、两个弟弟。住了些日子后,何淑英提出想待在父亲身边,希望凯丰帮她在沈阳安排工作。虽然面对的是出生二十几年都没有见过面的女儿,身为东北局常委、沈阳市委书记的凯丰却清醒正视女儿在文化知识上的严重欠缺,他没有滥用手中权力答应女儿请求。

后来,何淑英参加湖南省财经干部训练班,学习财会知识,被安排在湖南省合作社联合社供应部当出纳。

1952年3月16日,凯丰在女儿女婿来信中得知女儿有了工作后,回信说:“在工作中仍应继续学习,提高政治文化。在省合作社工作很好。应当时时注意廉洁奉公守法。”“廉洁奉公守法”这六个字,被凯丰打上了着重号,时刻警醒着何淑英。

1952年,凯丰经毛泽东提议进京出任中宣部副部长。动身前,秘书问他要准备什么,凯丰说:“有什么准备?革命者除了为人民打下了江山,自己就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壳。”

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凯丰的家当仅有几纸箱书籍,陪伴他入京的只有妻子和两个儿子。

1954年秋,何淑英去北京中南海看望父亲。在女儿离京返家时,凯丰能够拿得出手的,竟然只有自己穿了多年的旧衣服:一件打补丁的中山装和一件破了袖口的毛衣。毛衣袖口的肘部都烂了,边也散了,稀稀杂杂的;中山装的领子和袖口都磨烂了,肘部还打了补丁。

凯丰把衣服装进女儿的行李袋,不无愧疚地说:“淑英,爸爸没钱,只能把两件好点的衣服送你,你能穿就穿,不能穿就给女婿大发穿吧。”

五十多年后,何淑英对那个年代的记忆仍然清晰深刻:“我爸爸没有钱,很穷很穷,那时的中央领导人都这样。我去习仲勋、陆定一、胡乔木、周扬家里串门时,看到他们都跟父亲一样,穿得非常朴素,吃得非常简单。他们家里人穿的衣服都是补丁压着补丁。”

2006年,在凯丰诞辰100周年时,中央党史研究室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纪念凯丰:“一生对理想坚定不移,对事业忠心耿耿,光明磊落,心胸坦荡,始终充满着旺盛的朝气,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党和人民。在他身上,体现出共产党人所特有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

在我党历史长河中,无数革命先辈不仅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丰功伟绩,还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过程中,坚持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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