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

作者:纪委 时间:2007-03-22 点击数: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李胜利在武汉大学举办专题报告会
 
2005年1月11日下午,在武汉大学珞珈山庄一会议室,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李胜利同志,为湖北省武汉地区22所高校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共70余人,作了一场生动的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报告会。会议由湖北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李绿夏同志主持。
李胜利同志围绕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趋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存在的问题及特点;以及如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三个问题,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紧迫性,通过大量翔实的案例,论述了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李胜利同志分析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趋势时说,教育部纪检组派员经过多方面多层次的调研,教育系统目前出现腐败案件的情况,从辩证的观点看,是处在基数低的水平上但又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全国教育系统出现的腐败分子是极少数,学校职务犯罪的领导干部也是少数,比例是波动下降的。尽管是极少数,但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是党和人民群众所不能容忍的。要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上升趋势有全面和客观的分析,要引起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足够重视。
他在谈到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存在的问题及特点时认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具有高智能化、网络化和隐蔽性的特点。主要是学校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贪污、挪用、私分公款、受贿索贿利用“小金库”进行职务犯罪活动。表现在征订教材上收受回扣私分;在基建工程中索取、收受贿赂;在招生录取中有些招生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在人事管理和人员调动、职称评定、提拔任用干部中受贿索贿;在教育乱收费中将钱款私分侵吞等。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反腐败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教育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也是腐败多发期易发期;学校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甚至有的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相背离。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致使少数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走向党和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给党的教育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李胜利同志强调,当前要遏制腐败做到有效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学校最关建的措施是必须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审计监督,控制不正当支出,建立健全各种制约措施。纪检监察要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监督,严肃处理以各种名义敛财聚物行为,堵截职务犯罪的源头。高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快速发展中如果管理和财务出现漏洞,如果不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不加大收支管理的力度,将会造成更多的职务犯罪,从而阻碍教育的快速发展。应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基建工程管理的监督;合同变更的监督;纪检监察应全程监督,要改变工作的形式、方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总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是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核心。
李胜利同志在谈到如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时,强调要加强法制教育,他举例说,国家在1988年就有规定,收到回扣应立即上交财务,但现在教育系统仍有人因回扣问题堕入职务犯罪的深渊。某高校有个博导犯罪后讲,没有人在他犯罪之前对他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他不知道回扣是要上交财务的。李胜利同志对学校高级知识分子走上职务犯罪非常痛惜,他说我们要想办法,用措施来使大家知法、懂法、不犯法。对高级知识分子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意识是个长期的过程,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引起重视。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是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思想改造,掌握权力后就忘乎所以、无法制观念,脑子里装满了私欲和贪欲,放松政治学习;交友不慎,与朋友邪念一致,损公肥私贪污受贿;利用领导的信任,有恃无恐随心所欲,在本单位管理上一人说了算缺少监督,缺少监督的权力是造成职务犯罪的根源。纪检工作要掌握职务犯罪的阶段性,职务犯罪大致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职务犯罪者心态扭曲,贪欲抬头看见有钱人心态发生变化。第二阶段当晋升的希望破灭后,认为仕途到头了想在钱途上捞一把,就不择手段堕入深渊走上职务犯罪道路。有的当事人在犯罪前工作水平和能力的确过人,但不能晋升因此在这个拐点上犯罪。有的是送别人出国后,自己心理不平衡在这个拐点上犯罪。纪检干部要着力思考在各种人生的拐点上把快拐到监狱的干部拉过来,要特别关心爱护他们,使他们不至于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说到教育系统少数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沦为阶下囚,李胜利同志痛惜无比,说到他们给党的教育事业造成的危害,又无比的愤恨,愤恨他们辜负了党对他们多年的教育和培养。李胜利同志指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关健是监督,要从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重大项目预防的工作机制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防线。对己发案的教育部门,要加强调研、总结,提高本单位各项管理工作水平,探索研究发生职务犯罪案的症结到底在何处,堵截再次发案。教育系统各部门要召开案例分析会,通过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检查在规章、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及隐患,定期检查各项管理上的不足,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手段上进行中层干部和关健岗位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完善资金管理审核,严格报销财务制度以及审批制度,清理清查各单位“小金库”,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防止和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或再次发生。要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如何处置佣金,回扣等问题,制定相应制度预防职务犯罪。纪检部门要参加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全过程监督,杜绝发生“工程上马,干部入监”的职务犯罪问题,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还要进行责任追究制,确定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惩防体系重在防治,要狠抓办案工作,这是纪检的重要工作环节,但也不能把办案和抓出几个职务犯罪人当成绩,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多在早期在源头去挽救爱护干部,这是纪检干部工作的宗旨。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必须提高大家的认识,借鉴国外组织预防腐败的经验。教育是关注度高,容忍度低的行业,容不得出任何问题。希望把预防教育职务犯罪纳入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经验,监督好学校各项资金的收支,尤其是救助贫困生的经费要监管好,学校千万不能出问题,学校教材要改革,不改革很容易出问题,尽早采取治本措施制约回扣,阳光招生阳光收费。
李胜利同志最后强调,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必须警钟长鸣,增强免疫能力,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以案说法活动,促进学校领导干部自觉抵御腐败的侵蚀,堵截管理漏洞,减小职务犯罪因素,建立健全防范职务犯罪的的机制,源头防腐使具有职务犯罪动机的人员无机可乘。
湖北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李绿夏同志总结,李胜利同志给我们全省高校纪检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他用很多生动的职务犯罪的案例给我们以警示教育,也给我们提出了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很好的建议,要学习讨论李胜利同志的报告,希望各高校把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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