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4 点击数: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即将开始。换届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党性原则的重大考验,是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进行,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职工应严格遵守有关法纪规定和程序规范,特别是“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现就本次换届工作,重申如下“九个不准”要求:

一、不准到领导家中拜访,或通过其他形式谋求个人目的。

二、不准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否则,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予以免职。

三、不准贿赂他人。凡是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拉票贿选的行为处理。

四、不准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或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换届中给予关照。

五、不准不服从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和安排。

六、不准带走、调动原单位任何资产,或侵占、挪用、私分公款公物,或新增重大项目、大额经费支出。

七、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挥霍公款、请客聚餐、铺张浪费、滥发奖金实物。

八、不准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或随意猜测、议论组织人事安排,或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

九、不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和制造谣言。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换届纪律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三个在先”原则,抓住组织、宣传、教育、监督等关键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在换届过程中,对于发生的一般问题,要记录在案;对于失职失责问题,要追责问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于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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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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