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

“五一”、端午将至,节点就是“考点”,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各类“节日易发病”,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现就“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提醒通知如下:

不得违规安排公款吃喝;

不得公款购买赠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等节礼;

不得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或其他娱乐活动;

不得在公共场合“带彩”娱乐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不得违规使用公车;

不得酒驾醉驾;

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不得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

不得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防止疲劳厌战。要将纠正“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通过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责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监督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矩,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校纪委将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并在全校通报曝光。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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