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修订)》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8-05-18 点击数:

湖工大纪检〔20182

关于印发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修订)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修订)》经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17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修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学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校纪委集体责任

(一)组织协调

1.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主动报告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2.协助校党委制定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负责制定校纪委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要点。

3.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议,注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4.协助校党委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日常检查、专项治理、重点巡察和年度考核工作。

5.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6.协助校党委建立健全防控体系、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工作机制。

(二)廉洁教育

7.坚持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8.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从教教育,抓好典型、警示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

9.坚持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10.负责《湖北工业大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办法》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

11.加强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廉政、廉教、廉学品牌建设形式。

12.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三)纪律监督

13.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14.加强对上级党委、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

15.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重点、把握政策、区分情形,综合运用问责处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等方式,不断增强执纪审查的综合效应。

16.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

17.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及时组织力量初核问题线索,严明审查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健全内控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作风建设

18.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出通知或编发廉政提醒短信,严明作风建设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19.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及学校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

20.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五)政务监察

22.不断完善岗位责任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权力的规范运行。

23.监督检查公职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24.及时受理并查处公职人员违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

25.建立和完善问题发现、纠错治理、跟踪督办机制。

26.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力的单位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二、校纪委书记责任

校纪委书记全面主持学校纪委和监察部门工作,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一)协助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2.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及时向校党委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3.协助校党委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学校党政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

4.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牵头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每年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分四个层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5.协助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并听取二级党组织述责述廉汇报。

6.协助校党委书记抓好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权利行使情况的监督。

7.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协助校党委组织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

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

9.经常听取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督促任务落实。

10.重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11.不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强化领导干部监督责任

12.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严肃查处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3.对新任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14.对信访反映较多、问题反映较强烈、检查考核差评率较高、作风评价较差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提醒谈话,开展批评教育。

15.对受到处理处分的领导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

(四)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16.模范遵章守纪,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及学校实施办法。

17.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的监督。

18.落实严管厚爱要求,对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执行纪律规定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监督。

19.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纪委委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校纪委副书记责任

校纪委副书记协助校纪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担分管领域直接领导责任。

(一)协助校纪委书记开展工作

1.协助校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贯彻落实校纪委工作部署。

2.配合校纪委书记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3.及时向纪委书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4.协调学校纪委委员开展工作。

5.列席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做好任务落实工作。

6.认真完成校纪委书记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好部门内部管理

7.负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内部管理工作,督促部门成员抓好任务落实。

8.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9.组织拟定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建议、报道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三)重视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

10.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教师开展遵规守纪、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

12.对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作风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

(四)认真开展执纪问责

14.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线索及时签署处置意见。

15.组织开展初核和案件查处工作,对初核工作和案件查处把关。

16.受理师生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师生对学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或复议。

17.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五)带头接受监督

18.带头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并督促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

19.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校纪委委员责任

校纪委委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承担集体领导责任和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

(一)参与集体决策

1.积极参加校纪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2.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学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3.每年向校纪委全会报告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报告1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要事项和问题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二)实施党内监督

4.参加校纪委组织开展的重要事项讨论,并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

5.对校纪委工作计划、要点、方案、报告、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协助、指导和检查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对党员干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7.了解党员干部特别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廉政勤政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8.重视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校纪委报告重要问题。

9.认真履职尽责和落实一岗双责

(三)带头廉洁自律

10.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

11.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校专职纪检干部责任

校专职纪检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

1.认真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3.主动了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师生的廉洁情况,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专项治理、重点巡察和明察暗访等方面工作。

5.重视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

6.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

7.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师生申诉或复议。

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保守办案秘密。

9.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

10.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六、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责任

校基层党组织包括二级党组织(分党委和党总支等)和党支部,都必须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履行本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分管责任。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要求,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配合书记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助书记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3.检查本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4.了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师生的廉洁状况,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

5.协助校纪委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6.督促检查本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压力传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7.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

8.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8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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